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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万中国儿童受弱视困扰

gzsj 2009-06-23 08:50

儿童弱视治疗:不要错过黄金期

有一种疾病,原本是可以治疗的,但却因为错过了治疗时机而变成不可治愈,继而永远失去了健康,让人懊悔终生,尤其对于孩子。弱视,就是这样一种疾病。

弱视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形成良好的视力不是先天获得的。婴儿出生时,视力不及成人的1%,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双眼视细胞不断发育和完善。6 岁以内是视功能发育的重要时期,视觉发育一直延续到6~8 岁左右。

如果在这个时期由于某些因素(例如斜视、屈光不正、先天性白内障等)干扰,造成双眼视物障碍,视细胞得不到正常的刺激,使视功能停留在一个低级水平,双眼视力低下,不能矫正,就形成了双眼弱视;若只能用一眼视物,久而久之反复刺激的一眼视觉发育了,而不能注视的另一眼则发育迟缓,就形成了单眼弱视。弱视在视觉发育期间均可发生,多在1~2 岁就开始。弱视发病越早,其程度就越重。

在临床上,凡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低于0.9,且不能矫正者即可诊断为弱视。

弱视发病率较高,尤其是儿童

由于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对象和评价标准的差异,实际上人群中弱视的发生率是很难确定的。据估计,目前国内的弱视发病率为1.6%~3.6%,儿童弱视发病比例一般为2%~4%,也就是说大约有1200 万儿童患有弱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发病率可能更高。西方发达国家总体弱视的发病率约为3.0%,基本和我国持平。

近年来,各地报道的弱视患病率有升高的趋势,尤其在城市儿童中。有报道称这与孕妇怀孕期间受到辐射或用药不当有直接关系。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不良的视觉习惯,比如看电视、用电脑时间过长,膳食营养不平衡,摄入粗粮、维生素少,也可能诱发弱视。这也是值得更深入关注的问题。另外,生活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儿童视觉保健工作的普及,使更多的患者被筛查出来,也是一方面因素。

早期发现弱视十分关键

当代医学把疾病的预防工作放在首位。弱视同样应以预防为主。不过,尽管可以早期诊断,但在现阶段还没有能完全预防弱视发生的手段,特别是无法预防微小斜视产生的弱视。因此,更应注重对孕妇加强围产期宣传教育工作,减少视觉发育障碍高危群体早产儿和低于胎龄儿的出生。幼儿园保育员、教师、家长须密切配合,对学龄前及学龄儿童做好视力和屈光状态普查及常规眼科检查,发现中、高度屈光不正,可疑弱视、斜视等影响视觉发育的各种眼病,应及时就诊和早期治疗。3 岁以上的儿童要教会认读视力表。另外也应提倡多形式的视功能保健宣传,使更多的人关注弱视问题。

在儿童发育过程中,每个家长都应该关注孩子的视力发育情况。如果孩子眼睛有斜视、看东西时有歪头习惯、强光下喜欢眯眼等,都是弱视形成的危险因素,应该及时去医院检查。在孩子视力正常的情况下,家长也可以用拾豆法等测试,发现异常可及时到医院就诊。

治疗越早越好

视觉发育的关键期是从出生几个月到 6 岁左右,如果错过了这个最佳的视觉发育的“黄金时间”,治疗得晚了,视觉就失去了正常发育的过程和机会。就像孩子长个子的关键期过了,想再用其他方法长个是不太可能的。

弱视是一个发育性眼病,年龄越小疗效越高,最佳年龄是 2~6 岁,由于其疗程比较长,治疗期间需要儿童及家长的密切配合,提高患儿治疗的依从性,才能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如在9岁以后发现弱视,往往无明显治疗效果;若12 岁以后发现弱视,由于视网膜已发育完善,则无多大治疗价值。

另外,患者弱视程度愈轻,治疗效果越明显。但这个治疗时间并不是绝对的,临床实践提示我们,大龄儿童或成年弱视患者治疗后也可取
得部分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