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一千万弱视儿童迫切需要治疗 弱视是在生后视觉发育敏感期内,由于没有得到正常的视觉刺激导致视觉神经系统的发育异常。据统计,弱视发病率为2.75%~4.8%,我国有4亿多儿童,保守估计我国现有一千万弱视患者,弱视不仅是临床医学的难题,同样也是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眼球本身并无器质性病变,其本质是视觉发育异常 初生婴儿的视觉神经系统并未发育成熟,视觉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有赖于生后的视觉环境和视觉刺激。人的视觉发育从出生后就已经开始,大约到8岁左右结束。在此期间,视觉神经系统具有可塑性。如果视觉环境正常,视觉神经系统将正常发育,并渐成熟与稳定;如果正常的视觉环境遭受破坏将会导致视觉神经系统发育异常。即便患儿的眼睛外表看来与正常人一样,但无论戴什么眼镜视力总达不到0.9,这种眼病就称为弱视。
治疗弱视的最佳年龄是学龄前,超过12岁就难以治愈,如果进入成年,治疗弱视则基本无望。
视力减退是主要的临床特征 (1)视力减退:弱视的主要临床特征是视力减退,医学上根据视力好坏,将其分为重度弱视(视力≤0.1)、中度弱视(0.2~0.5)和轻度弱视(0.6~0.8)。
(2)拥挤现象:对排列成行的视标分辨力较单个视标差2~3行。
(3)异常固视:部分弱视眼采用黄斑中心凹以外的视网膜注视目标。
(4)双眼单视功能异常:患者常有眼位偏斜、眼球震颤等。
斜视和屈光参差是形成弱视的主要原因 视觉发育敏感期内,异常的视觉刺激可以导致弱视的发生。研究显示,大约40%~60%的儿童斜视与屈光参差因治疗不及时发展成弱视。
造成弱视的原因有: (1)斜视:由于两眼的注视方向不一致,在大脑中枢的作用下,斜视眼注视将受到抑制,该眼的视觉神经系统发育处于发育停滞状态。
(2)屈光参差:因两眼屈光度相差过大,两眼像差超过了大脑的融像范围,屈光度较大的眼容易发展成弱视。
(3)屈光不正:多见于高度远视,由于高度远视眼视近与视远都不清楚,正常视觉发育遭受破坏,出现弱视。
(4)形觉剥夺:因为没有清晰的影像或光线刺激视觉神经系统,使其正常视觉发育抑制,出现弱视。如眼皮下垂、先天性白内障、角膜病变等。
弱视与近视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疾病 弱视与近视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疾病。其中,近视是由眼轴延长、屈光力过大引起,表现为远视力下降,近视力正常,戴镜后矫正视力多可恢复正常。而弱视是一种视觉神经系统的发育迟缓或紊乱,即便戴镜,视力也无法矫正。
弱视对儿童视功能的危害比近视大得多。近视仅仅是视远时视力下降,并不伴有其它视功能损害,视力矫正也不受年龄限制。弱视则不然,不仅视力低下,不能矫正,而且多无双眼单视功能。将来不能胜任驾驶、测绘及精细性工作。
诊断弱视首先排除眼部的器质性病变 诊断弱视的前提是排除眼部的其它病变,弱视诊断必须到专科医生处经过详细的检查才能得出。诊断弱视前,首先应常规睫状肌麻痹验光,充分矫正屈光不正。其次,应该排除眼部的先天异常、眼底与颅内疾病。最后,还需找到形成弱视的确切原因。绝不能轻易把儿童视力不佳的因素都归结于弱视,以免贻误病情。
弱视必须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弱视不会随年龄增长而逐步好转,相反,弱视治疗有一个明显的“时间窗”。即在视觉发育敏感期内治疗,弱视有可能得到完全矫正,一旦视觉发育成熟,治疗多半无效。
研究显示,弱视治疗最好在3~5岁以前进行。因为3岁之前属于视觉发育关键时期,6~8岁视觉发育基本趋于完善,如到10岁以后发现弱视再进行治疗,效果甚微。
早期参加筛查,消除弱视危险因素 治疗
儿童弱视的关键是早期发现弱视。只有早期发现,才可能早期治疗,才可能以较短的疗程获得较好的疗效。儿童最好在3~4岁前常规接受一次视力的全面检查,一旦发现存在弱视的危险因素,比如斜视、屈光参差或屈光不正等,都应及早到医院就诊。美国眼科学会规定,儿童在出生时、周岁、3岁以及5岁都应接受一次眼科的全面检查,以便尽早排除发育相关眼病。
治疗的原则 弱视治疗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弱视眼的视力和恢复双眼单视功能。弱视治疗的主要措施有:
(1)睫状肌麻痹验光:充分矫正屈光不正是治疗的首要措施。
(2)积极治疗原发病:尽早处理引起弱视的原因,如斜视、先天性白内障和上睑下垂等。
(3)遮盖治疗:以眼罩遮盖视力好的眼睛,促进弱视眼的发育。
(4)压抑治疗:以药物和光学方法压抑注视眼,促进弱视眼的发育。
(5)
视觉训练:视觉训练可以更快地达到治疗目的,缩短疗程。但对视觉训练仅仅是弱视治疗的辅助手段,绝不可以视觉训练取代遮盖和压抑治疗。
弱视的疗效与弱视的种类、治疗年龄、程度以及治疗方法、依从性等密切相关。
矫正屈光不正是弱视治疗的首要措施 弱视治疗首先应在睫状肌麻痹下验光戴镜,这样不仅使外界物体在视网膜上清晰成像,还能使大脑视觉皮层接受良好的视觉刺激,促进视觉发育,这是治疗弱视的首要措施。
由于儿童眼球及其屈光状态处于发育变化中,应定期扩瞳复验,更改眼镜度数。只有在配戴合适眼镜的基础上,弱视治疗才有可能取得满意疗效。
遮盖疗法是治疗弱视的最有效方法 遮盖疗法是简单易行的治疗弱视的基本方法,也是公认的治疗弱视最有效的方法,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训练并用。具体做法是用黑布做成长方形或椭圆形眼罩,用眼罩遮盖注视眼。遮盖疗法可以消除注视眼对弱视眼的抑制、阻断两眼视网膜异常对应关系、重新调整和建立两眼正常视网膜对应及两眼相互协调关系,努力恢复双眼视功能。
压抑疗法适用于低、中度弱视 压抑疗法是指采用光学及药物(阿托品)方法减弱注视眼的视力,同时促进非注视眼的视功能。适用于低中度弱视、遮盖法治疗失败、年龄稍大的儿童。研究显示,对低中度弱视而言,压抑疗法和遮盖治疗的疗效相同。
红色滤光片法和后像疗法适用于旁中心注视弱视,疗效并不确切 旁中心注视弱视可以采用红色滤光片法和后像疗法。其中,红色滤光片法是利用黄斑中心凹锥细胞对红色滤光胶片敏感的特性,促使弱视眼恢复黄斑注视。后像疗法是根据人眼视网膜被强光照射后可形成一个后像,产生后像的过程可使黄斑区的抑制得到不同程度的消除而使视力提高。
迄今为止,红色滤光片法和后像疗法治疗弱视的疗效尚存争议。
药物治疗的疗效有待证实,手术不能治疗弱视 弱视的发病机制至今尚不十分清楚,目前还没有发现有确切疗效的药物或手术疗法。临床上有应用左旋多巴类药物辅助治疗弱视的报道,但未有充分证据显示其对弱视有确切疗效,此外,有关最佳剂量、用药时间、远期疗效及其作用机制等问题,尚需进一步研究探索。
手术一般用来治疗引起弱视的病因,如斜视手术。但手术本身并不能提高弱视患者的视力。
大约75%的弱视治愈后会复发 弱视治疗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巩固疗效和防止复发。在视觉发育没有完全成熟之前,每个治愈的弱视患者都有可能复发。临床统计,大约75%的弱视治愈患者会复发。因此,一方面家长应在弱视治愈后坚持随访观察,直至视觉发育完全成熟,现多主张随访观察应以2~3年为宜。另一方面,即便出现弱视复发,也不必怨天尤人,这是正常的现象。
随访观察,避免弱视复发 弱视复发的主要原因是患者未遵守医嘱复诊,所获得的正常视力尚未巩固,或者多与家长与患儿操之过急,提前打开眼罩有关。
为了避免弱视复发,应在弱视治愈后不断巩固疗效。通常弱视治愈后应逐渐打开遮盖眼,循序渐进,切不要操之过急。如果出现弱视复发,可以继续遮盖注视眼,弱视眼视力仍会提高到原有最好水平,而且提高速度比复发前更快。随访期间前6个月每月复诊一次,以后每半年一次直至2~3年。
弱视治疗的疗效评判 据统计,国内采用综合疗法治疗弱视,总治愈率约80%左右,建立立体视者达81.07%。我国制订的弱视疗效评价标准:
(1)无效:包括视力退步、不变或仅提高一行者。
(2)进步:视力增进二行及二行以上者。
(3)基本痊愈:视力恢复到≥0.9者。
(4)痊愈:经过3年随访,视力保持正常者。
若有条件,可同时接受其他视功能训练,以求完全恢复双眼单视功能。
自我保健:弱视儿童家长必读 1、弱视治疗有“窗口期”,一旦发现孩子弱视,应立即去医院检查和治疗。有些家长对弱视认识不足,往往会贻误治疗。
2、弱视多伴有不同程度的屈光不正,验光戴镜是治疗弱视的首要措施。弱视的其它疗法无法改变患者的屈光状态。
3、按时复诊,家长应与医生定期沟通,督促患儿戴镜和遮盖,提高治疗的依从性。
4、注意将家庭训练和医院训练有机结合起来。
5、弱视治愈后,一般需要2~3年的随访期。随访期内,应定期到医院复查。一旦发现视力减退,应立即去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
6、弱视治疗的最终目的不仅是弱视眼视力的提高,而是建立双眼单视功能。没有建立起双眼单视功能的患者,很难保证弱视眼视力提高后不发生减退。弱视治愈后应进行双眼单视功能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