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弱视的概念 人类的视力有一段最重要的发育期,一般为出生后的3~5岁之间。在视力发育的过程中,眼睛与视觉中枢需要接受过度的光线与视觉刺激才能发育完整。在视力发育期,光线与视觉信息进行眼球,并在视网膜上聚焦成像的作用如果发生干扰,造成不足够的视觉刺激,就会阻碍视力的发育,就会导致弱视。
凡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低于0.9,且不能矫正者,称为弱视。
二、弱视的发生率 关于
儿童弱视的发病情况,国内外报道较多,由于各国、各地区所调查的对象、年龄、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所不同,调查结果也不同。1955年英国调查了1006名5~15岁的儿童。弱视发生率为2.7%;1966年美国调查了2760名6~11岁的儿童,弱视发生率为1.8%;1973年瑞典调查了2391名4岁儿童,发生率是2.7%;法国报道1215名6~10岁的儿童,发生率高达4.4%;1985年,我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组汇总全国各地的调查,发生弱视的发生率是3%~5%。
三、弱视的分类
(一)按弱视程度分类 1、轻度弱视视力08~0.6
2、中度弱视视力0.5~0.2
3、重度弱视视力≤0.1
(二)按弱视性质分类 l、斜视性弱视患儿有斜视同时伴有弱视,无眼底异常。
2、屈光参差性弱视患儿两眼屈光参差较大时,屈光度大的眼矫正视力常明显不佳。两眼远视或散光相差1.50屈光度以上者即可形成弱视。
3、屈光不正性弱视指两眼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儿。
4、形觉剥夺性弱视由于角膜白斑、先天性白内障、眼睑血管瘤、上睑下垂等眼疾阻挡了光线进人眼球,以及手术或某种眼疾包盖了眼球两周以上,剥夺了黄斑部接受光刺激正常发育的机会,从而形成弱视。
5、先天性弱视先天性弱视的视力障碍在出生前就发生,常伴有屈光不正,斜视和眼球震颤。
四、导致弱视的因素 1、斜视斜视的病人为了避免斜视引起的复视现象而抑制斜视眼,进而导致弱视。
2、高度屈光不正如高度近视眼、远视与散光眼,因光线进人眼球后无法在视网膜上清晰地聚焦成象,造成不足的视觉刺激而造成了弱视。
3、两眼不等视两眼度数相差1.5度以上,双眼度数相差大,只用视力好的眼视物,另一眼则形成弱视。
4、视觉被剥夺如严重的先天性眼睑下垂、先天性白内障、角膜混浊等,因在视力发育期光线无法在视网膜上清晰成象,影响了视力发育而造成弱视。
五、弱视的发病机理 弱视的发生与发展涉及的因素较多,弱视的发病机理尚不太清楚。目前主要有两种学说。(一)中枢学说:弱视的发生主要是视皮质受损;(二)外周学说:弱视的发生是由斜视或屈光参差使视网膜成象模糊,影响了视网膜神经节细胞功能的发育所致。
六、弱视的诊断 弱视通常没有明显的症状,除非一眼歪斜或眯眼视物时,才被特别留意,否则只有在例行视力检查时才被发现。尤其是单眼的病人,常因一眼视力正常,而不易察觉不良视力的弱视眼。在诊断弱视前,一定要进行以下两方面的检查方能确诊。
1、屈光检查:睫状肌麻痹下检影。
2、眼底检查:排除眼底疾病。
七、弱视的治疗 弱视是一种与发育密切相关的眼病,通过动物模型研究和临床观察证实,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大约为2~5岁,但视功能发育的敏感期可延续到1O~12岁。所以,弱视的治疗与年龄有密切关系,年龄越小,疗效越高,成年以后基本无望。经临床证实,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治疗的最佳年龄是3~5岁,但形觉剥夺性弱视的治疗,必须在1岁以前进行,否则无效。
弱视的治疗原则,最重要就是必须在视力发育完成以前,强迫弱视的眼睛从事细密的训练与使用,以激发弱视眼视力的发育。如有屈光不正的情形,应正确地矫正屈光不正,并配戴眼镜来做训练;若有先天性白内障则需先手术后再加密集的训练,斜视的病人,依其斜视的情况必须戴眼镜或手术矫正,但在术前就应进行弱视的训练,而且术后也应积极地进行矫治弱视。为患儿创造有利的条件,强迫弱视眼注视,促进黄斑中心凹视功能的发育,以利于视力的提高,同时加强融合和立体功能训练,建立双眼视觉,进一步巩固已提高的视力。
目前儿童弱视的治疗的方法很多,如传统遮盖法、光学与药物压抑疗法、视觉生理基础疗法、后像疗法、红色滤光胶片法、低功能率氮氖激光疗法、药物疗法、以及近来报道的多宝视知觉学习疗法等,每一种方法都有它的优点和局限性。
传统的遮盖疗法已经沿用了200多年,至今仍是治疗儿童最经济、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常规遮盖疗法加精细目力训练,是治疗中心及旁中心弱视最有效的方法,应作为首选。在治疗的过程中是选用单眼遮盖、双眼交替遮盖、短小遮盖还是半遮盖等具体方法,则要根据患儿弱视的程度和健眼视力波动的情况来决定,同时还要考虑到双眼单视功能的建立和恢复。
近年来,通过临床试验证实,用知觉学习治疗儿童弱视,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为弱视的治疗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但能否代替传统遮盖疗法等,还有待于今后临床的进一步研究。
八、影响弱视的治疗因素 1、视力提高方面:(l)与弱视的程度有关,弱视程度越重,治疗效果越差,弱视程度越轻,治疗效果越好;(2)与弱视的注视性质有关,中心注视的疗效最高(88.8%),离中心凹越远,治愈率越低;(3)与弱视的类型有关,屈光不正效果最好,该类型采用传统的遮盖法或CAM法,治愈率达90.1%;(4)与年龄有关,年龄越小,预后越好。
2、建立立体视方面:Banks研究估计,人的立体视的发育由出生数月开始,1~3岁时达高峰。刘家琦等统计指出7岁以后的儿童90%左右都有立体视。立体视为双眼视功能的最高级形式,建立立体视是治疗弱视的理想目标。建立立体视的效果好坏与弱视的程度有关,弱视的程度越重,效果越差;也与弱视的类型有关,斜视性弱视获得立体视可能性最低。
九、弱视复发的预防 年幼的弱视患儿,只要能坚持进行合理的治疗,大多数恢复到正常视力。但只要有如象单眼斜视、屈光参差等引起的弱视的因素存在时,弱视就仍可能复发。所以,如何防止弱视的复发,维持和巩固原有的疗效,是儿童弱视治疗中的关键问题。为了防止弱视的复发,应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保持双眼视力的平衡对屈光参差性弱视和单眼斜视性弱视,采用半遮盖,人为的使健眼视力低于弱视眼1~2行,或每天利用放学回家做作业、看电视、玩游戏机及电脑时短暂遮盖健眼1~2小时,促进弱视眼注视。对不能配合巩固治疗的患者,采用光学与药物抑制健眼看近,强迫弱视眼注视。通过以上措施,弱视治愈后巩固率高达98.69%。
2、要有稳固的注视性质因注视性质的改变往往比视力的提高需要更长的时间,治疗后若弱视注视的性质未改变,上升的视力也很难维持。所以对那些通过治疗虽然视力已恢复正常,只要弱视注视性质未稳固转为中心注视者,就要继续坚持治疗。
3、立体视的训练要想进行
立体视训练,必须提高弱视眼视力,如要维持已提高的视力,又离不开双眼视的建立,两者是相互促进的,这一点对斜视性弱视尤为重要,视力的提高仅是弱视治疗的初步,而努力训练双眼单视,融合力和三维知觉才是巩固疗效的关键。
4、眼位的矫正对戴镜仍不能矫正的眼位,经过训练已有一定的融合范围,且弱视眼视力已达1.0以上者,应尽早进行手术。要达到功能上的治愈,最适合的手术年龄是在学龄前,这样术后通过双眼单视功能的训练,可使弱视眼视力及双眼视功能得以进一步巩固。
5、坚持门诊随访弱视治愈后仍应按时复诊,及时矫正治疗中存在的间题。刘家琦认为,弱视治愈后追踪观察应在3年以上;陈林义认为,在弱视治愈后6个月内,最好1~2月复诊,以后每隔3~6个月复诊1次,两年以后每学期复诊1次,直至青春发育期后。
十、弱视的预后 先天性白内障所致的形觉剥夺险弱视预后最差,屈光不正及斜视性弱视预后好,对治疗有良好的反应,旁中心弱视影响预后,对治疗不利。屈光参差胜弱视的预后介于斜视性及形觉剥夺性之间。此外,伴有单侧高度远视的弱视较伴有单侧高度近视更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