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在我国每年会出现新盲人45万,低视力135万,即约每分钟会出现1个盲人,3个低视力患者。视力损害已是我国乃至全球的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眼疾致盲现象正逐渐向低龄儿童蔓延,应引起家长和社会的高度重视。据权威数据显示,国内学龄前儿童的视力低常率平均高达15.34%,特别是5岁年龄组达到17.84%,儿童弱视的检出率为3.98%。屈光不正和弱视已成为儿童时期影响正常视觉发育的主要因素。
“抢救视力”,0-6岁是关键
低视力的儿童并非全盲,在0~6岁的视觉发育关键期,给低视力儿童早期康复训练,并在家长的帮助下认真进行视觉康复训练,大部分的低视力儿童可以“看得见、看得清”,一些康复较好的孩子今后可以去普通学校上学,不用去盲校。“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低视力儿童特别是低视力新生儿至关重要,一旦错过最佳治疗期,将对患儿的一生产生重大影响。但由于对低视力缺乏正确的认识,以及低视力诊治专业人员和专业机构的匮乏,很多低视力儿童通常被认为“没办法治疗”,家长也就放弃了康复的希望,以至于不少低视力患者渐渐“盲人”,极大地限制了低视力儿童未来的受教育机会和生存发展。
因此,小儿应分别在出生时,6个月,1、2、3及4岁半进行包括眼部在内的全身检查。儿童到4岁半以后眼球的解剖及功能的发育已经与成人基本相同,4岁半以前是儿童低视力防治的关键期。然而这种阶段定期检查目前在我国还未形成制度,主要是依靠成人细心观察。如果家庭人员没有眼病史,又没有一目了然的外部异常征象,有时就很难发现儿童视力损害。尤其是在婴幼儿时期,患儿不会告诉家长自身的视力情况。这就要求我们的保育员、医生、家长———幼儿健康情况的观察者,自始至终保持着耐心细致的高度责任心,从观察小儿的运动、行为着手,如发现小儿行为呆滞、反应迟钝,就要引起重视,到眼科门诊做进一步的检查。
视觉训练助低视力儿童恢复健康
小儿视觉的发育要靠“看”,看的越多,接受的信息越多,在大脑皮层中形成视觉记忆。正常小儿的视觉发育主要靠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完成,而严重视觉损害小儿的这种训练,就不能靠自己,而要靠别人教他们如何利用他们的残余视力,以及认识及理解他们所能看到的一切。一般认为,低视力儿童应尽量使用残余视力,从感官接受训练来看,儿童用眼越多,其视觉功能发育越好,而且与全身其他感官亦有关。当眼球接触信息,传入大脑时,其他感官也将接受到的信息传入大脑,最后经过综合分析,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与认识。所以同时也要进行听觉和触觉方面的综合训练。
视觉技能中的固定、注视、追踪,以及调节辐辏等能力,对正常小儿来讲,也是在日常生活中获得的。但在严重视力损害的小儿,这些视觉机能的形成就会受阻,并且视力损害的年龄越小,影响的程度越大。因此,对这种小儿视觉机能的训练就显得十分重要。设法使其接受更多的视觉刺激,提高并完善上述视觉技能。即使外界的视觉信息是模糊、变形或不完整的,大脑也可以把这些信息与听觉及其他感觉信息进行综合,对视觉产生补充与加强的作用,进而促进识别能力的发育与提高。